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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警板刑字第1133846716號函公告,民眾於113/12/8在新北市板橋區西門街14號拾獲:零錢包1個、新臺幣若干元、韓元若干元、人民幣若干元,請失主於公告期間六個月內攜帶本人印章及身分證件前來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 發布日期:113-12-12
  • 發布單位:板橋分局

新北警板刑字第1133846716號函公告,民眾於113/12/8在新北市板橋區西門街14號拾獲:零錢包1個、新臺幣若干元、韓元若干元、人民幣若干元,請失主於公告期間六個月內攜帶本人印章及身分證件前來認領,逾期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