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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警板刑字第1133847518號函公告,民眾於113/12/11在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23號前拾獲:悠遊卡1張,請失主於公告期間六個月內攜帶本人印章及身分證件前來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 發布日期:113-12-16
  • 發布單位:板橋分局

新北警板刑字第1133847518號函公告,民眾於113/12/11在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23號前拾獲:悠遊卡1張,請失主於公告期間六個月內攜帶本人印章及身分證件前來認領,逾期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