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食安謠言及不實疫情可罰百萬 食安法及傳染病防治法三讀
立法院5月24日三讀通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6條之1、傳染病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散播有關食品安全的謠言,足以造成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散播傳染病不實訊息,最高可罰三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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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食安謠言及不實疫情可罰百萬 食安法及傳染病防治法三讀
立法院5月24日三讀通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6條之1、傳染病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散播有關食品安全的謠言,足以造成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散播傳染病不實訊息,最高可罰三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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