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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專法三讀 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國家

  • 發布日期:108-06-04
  • 發布單位:板橋分局

立法院5 月14日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也就是大家所稱的同婚專法,將在五月二十四日施行,到時候相同性別的兩人就可以辦理結婚登記,也是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的國家。
關於立法的目的,三讀第1條條文就指明是為了落實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的施行,而第2條對於同婚的定義,則與行政院提出的草案版本略有調整,改為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
另在專法第4條規定,成立要件應以書面辦理,並有兩人以上證人的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依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的意旨及本法,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同時在第27條也規定自五月二十四日施行,換言之,到時候同性別的兩人除了可以辦理結婚登記外,也同時適用民法上配偶、夫妻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