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ATA[最新消息 -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https://www.police.ntpc.gov.tw/np-73-11.html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 RSS channel.zh-twFri, 29 Mar 2024 09:43:00 GMT新北市政府警察局20<![CDATA[113年臨時人員 公有拖吊場司機徵才]]>cp-73-107416-11.html職缺機關名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人員區分: 其他非編制人員

職稱:臨時人員-公有拖吊場司機

名額:正取:3人,備取:6人(候用期限:5個月)

性別:男女不拘

甄選資格及條件:

  1.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2.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思想純正、無不良紀錄、具工作熱忱。
  3. 需具備職業大貨車(含)以上駕駛執照。
  4. 國中畢業(含)以上。
  5. 其他詳如簡章。

工作項目:配合本局員警執行大型活動、特種勤務、取締酒駕勤務、刑事案件車輛查扣,交通事故及各類緊急事故等車輛拖吊等工作。

工作時間:需24小時輪值(依本局所屬各拖吊場實際勤務排班)。

薪資標準:每月薪資新臺幣3萬6,877元

公告期間:即日起至113年4月18日止

工作地點:本局所屬公有拖吊場(依實際缺額補派)

注意事項:

  1. 甄選簡章可至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及交通警察大隊網站下載。
  2. 請詳閱簡章內容,提供報名所需檢附資料,於報名截止日期前郵寄掛號或於上班時間逕送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收發室登錄收件,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1167號(以收件章及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註明「應徵臨時人員-公有拖吊場司機及聯絡電話(手機及住家)」,若提供資料有不實之情事,雖經錄取亦撤銷資格,並究責相關法律責任。
  3. 書面審查合格者,將以公務電話通知參加實務操作測驗,請務必於應徵資料中註明聯絡電話,以便通知參與實務操作測驗。如無法聯繫或實務操作測驗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經甄選錄取者,另行通知應報到日期並簽定勞動契約及具結書。
  4. 資格不符、未獲通知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5.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3年4月18日17時截止。
  6. 聯絡人:林蘭真

聯絡地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1167號3樓,行政組)

聯絡電話:(02)-22255999分機4542

電子信箱:p29345@ntpd.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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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 20 Mar 2024 01:45:00 GMThttps://www.police.ntpc.gov.tw/cp-73-107416-11.html107416
<![CDATA[113年約僱人員-管理員徵才]]>cp-73-107624-11.html

職缺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人員區分

約聘人員 ■約僱人員 □其他非編制人員

職稱(如為職務代理人請註明)

約僱人員-管理員

名額

正取:1人;備取:2人(候用期限:5個月)

進用期間

約僱人員之僱用期間,以一年為限。

資格條件

  1. 國內高中(職)畢業(含)以上。

  2. 熟悉電腦操作、出納、檔案文書處理等。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4. 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並須配合服務單位業務安排。

  5. 其他詳如簡章。

工作項目

擔任本局拖吊場調度、文書、資料、統計、收費、值日、安全維護工作。

薪資標準(請註明月支報酬)

每月薪資新臺幣2萬9,700元。

公告期間

即日起至113年3月31日止

配合及注意事項(請註明須檢具資料、機關地址、報名方式、報名期限、聯絡人、聯絡電話、電子信箱)

  1. 請詳閱簡章內容,提供報名所需檢附資料,於報名截止日期前郵寄掛號或於上班時間逕送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收發室登錄收件,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1167號 (以收件章及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註明「應徵約僱管理員及聯絡電話(手機及住家)」,若提供資料有不實之情事,雖經錄取亦撤銷資格,並究責相關法律責任。

  2. 凡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甄選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3.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3年3月31日17時30分截止。

  4. 聯絡人:林蘭真

    • 聯絡地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1167號3樓,行政組)

    • 聯絡電話:(02)-22255999分機4542

    • 電子信箱:p29345@ntpd.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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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 15 Mar 2024 02:45:00 GMThttps://www.police.ntpc.gov.tw/cp-73-107624-11.html107624
<![CDATA[113年春節期間公務機密 及機關安全維護宣導]]>cp-73-112451-11.html一、113年春節期間(113年2月1日至113年2月15日)請各單位加強公務機密保密及機關安全維護措施,並防範危安或偶發事件發生。

二、公務機密維護宣導標語:

(一)公務機密不留意,對人對己都不利

二)公共場所勿談機密,保密工作隨時注意。
三)網路無國界,個資須警戒。
四)謹言慎行莫大意,洩密皆由饒舌來。

三、機關安全維護宣導標語:

(一)魔鬼藏在細節中,機警能使現形。

(二)機關安全沒做好,個人隱私沒煩惱。

(三)看見可疑快通報,隨時反應莫遲疑。

(四)耳語之聞勿輕傳,道聽之言莫輕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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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 23 Jan 2024 07:55:00 GMThttps://www.police.ntpc.gov.tw/cp-73-112451-11.html112451
<![CDATA[113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宣導]]>cp-73-112052-11.html一、113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期程自113年2月1日下午10時起至2月15日下午12時止,為期15日實施,以【治安平穩、交通順暢、民眾安心】為工作三大主軸。

二、提供民眾(含外僑)舉家外出可打電話(110),或向當地派出所申請安全維護,民眾提存款可申請警方護鈔。
三、呼籲民眾喝酒不開車、駕(騎)車不闖紅燈、超速以確保交通安全。
四、「年節將至—防竊防搶防詐騙」
(一)預防強盗、搶奪應注意事項:
1.各金融機構、銀樓業、加油站、超商等營業場所務必加裝監視系統,且應每日檢視,並注意開機錄影;如備而不用致使歹徒有機可趁,一旦發生重大事故,得不償失。
2.發現未懸掛車牌機車或頭戴全罩安全帽行跡可疑機車騎士,請提高警覺。
3.注意皮包背提,走左背提左側、走右背提右側,另騎乘機車時,皮包應置放於坐墊下置物箱。
4.民眾向金融機構提領高額現金,儘可能以轉帳或匯款方式辦理,如不可避免,於提領時可請求(警察)護鈔,並注意身邊可疑人士,防止歹徒行搶。
(二)預防竊盜應注意事項:
1.住宅竊盜:
(1)舉家外出旅遊時請向警方申請加強巡邏,另應請報社停止送報及鄰居代收郵件及協助守望。
(2)請謹記住宅防竊三要訣:A隨時提高警覺意識;B善用安全防護器材,增加行竊困難;C發揮鄰里守望相助精神。
3.汽、機車竊盗:
(1)汽車臨時停車,務必把車門鎖好,並取下鑰匙;貴重物品切勿留在車內,以免歹徒破壞車窗玻璃,侵入劫財。
(2)請慎選停車地點,路邊停車找有人看守或收費停車場停放比較安心安全。
(3)修車或保養車子應找信用可靠的修車廠,以免錀匙被複製。
(三)防制詐欺因應之道:
1.反詐欺三歩驟—「冷靜、查證、報警」。
2.勿撥打歹徒所提供之電話!!!
3.當對方假藉各種狀況請您至提款機操作之行為,皆屬詐騙取財之最終目的,請您務必拒絕上當。
4.反詐欺諮詢專線:110、165。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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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07 Jan 2024 22:33:00 GMThttps://www.police.ntpc.gov.tw/cp-73-112052-11.html112052
<![CDATA[112年上半年婦幼安全警示地點]]>cp-73-111156-11.html112年上半年婦幼安全警示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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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 04 Dec 2023 21:41:00 GMThttps://www.police.ntpc.gov.tw/cp-73-111156-11.html111156
<![CDATA[車手約市場取款!警喬裝攤販賣魚當掩護]]>cp-73-111199-11.html一、本分局信義派出所(下稱該所)接獲被害人陳○輝(下稱陳男)在通訊軟體Line與詐騙集團加好友以加入Line群組「孫曉怡會員交流群」並下載APP「名稱:金鑫」,經詐騙集團提供假助理、假客服、假交易平台等資訊,誆騙陳男以現金投資股票,陳男於112年(以下同)10月4日至26日間,以網路銀行轉帳5次共新臺幣(以下同)50萬元,又於11月6日面交90萬元給詐騙集團嫌犯,總計損失140萬元,陳男驚覺遭詐騙後即向警方報案。
二、該所所長柯順雄獲知此案後,即調度警員林郁翃、羅志烈、劉坤隴、謝侑軒(下稱柯等5員)組成專案小組偵辦。經陳男稱「該詐騙集團仍持續對其實施詐騙,且要求陳男再支付94萬元否則無法將投資獲利領回。」所長柯順雄指揮專案人員部署誘捕,請陳男佯裝配合受騙,等候詐欺集團指示於11月20日在橋區國慶路149巷30弄3號前(市場)赴約面交金錢。
三、員警於面交當(20)日佯裝市場魚販在現場埋伏守候,待犯嫌張○騰(下稱張嫌)到場向陳男取款時,立即上前逮捕張嫌,同時並逮捕在旁注控把風犯嫌邱○翔(下稱邱嫌),現場查扣犯罪聯繫手機2支及偽工作證,並附帶搜索邱嫌所駕駛自小客車,於車內起獲贓款299萬餘元、西瓜刀、藍波刀、磅秤、沾有第三級毒品愷他命鐵盤、偽造公司章、公司服務證及瓦斯鋼彈槍等證物,全案依法究辦。

該所所長柯順雄、警員林郁翃、羅志烈、劉坤隴、謝侑軒等5員處事積極用心,為破獲詐欺車手不畏風險,一心打擊犯罪的決心,足堪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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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 27 Nov 2023 23:50:00 GMThttps://www.police.ntpc.gov.tw/cp-73-111199-11.html111199
<![CDATA[中央選舉委員會製作2支電視廣告及3支網路影片,選舉注意事項往這看]]>cp-73-11102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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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 27 Nov 2023 22:43:00 GMThttps://www.police.ntpc.gov.tw/cp-73-111022-11.html111022
<![CDATA[搶奪犯躲警緝竟藏車底!板橋警鷹眼發現逮捕查竟是毒蟲]]>cp-73-111200-11.html一、本案緣於海山分局江翠派出所(下稱江翠所)112年(以下同)10月26日23時37分許接獲被害人陳○鳳報案稱「包包遭搶奪,損失近新臺幣3千元。」
二、本分局於10月27日00時31分許接獲海山分局通報「搶奪案犯嫌騎乘559-KOO號普重機車犯案,通報本分局協助實施攔截圍捕。」本分局後埔派出所(下稱該所)員警即使用車辨系統,發現該普重機車於當(27)0時14分許出現在該所轄區板橋區實踐路93巷內後,即無後續行車軌跡,經該所線上巡邏警員劉宇翔(下稱劉員)於0時42分許巡經板橋區國泰街111巷口,發現1名男子(經查為犯嫌柯○立,下稱柯嫌)以徒步方式由停車場內走出,且身上穿著特徵與海山分局所通報之搶奪犯嫌特徵相符,劉員遂上前予以盤查,過程中柯嫌突然將拖鞋脫掉拔腿狂奔,劉員見狀立即在後追捕,並以無線電通報實施攔截圍捕,劉員追緝至板橋區館前東路156巷10弄內,柯嫌忽然不見蹤影,經劉員在場持手電筒展開地毯式搜索,發現柯嫌躲藏在一處民宅前汽車底下逃避查緝,劉員立即喝斥柯嫌爬出車底,經支援警力到場協助將柯嫌拉出壓制,並在其隨身包包內查獲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包(毛重0.5公克)、吸食器1組(已使用)當場依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現行犯逮捕。
三、當(27)日1時10分許通報海山分局到該所進行比對,發現柯嫌即為犯下江翠所轄內搶奪案犯嫌,並在柯嫌外套口袋內起獲被害人手機1支(已損壞)、做案用機車鑰匙1把等物品,案經協調後由海山分局人員將柯嫌帶回依法偵辦。
四、警員劉宇翔處事積極用心,不畏風險地追緝人犯,在不到1小時內立即偵破搶奪案,充分展現警方為打擊犯罪的決心,足堪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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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26 Nov 2023 23:50:00 GMThttps://www.police.ntpc.gov.tw/cp-73-111200-11.html111200
<![CDATA[獨居老人中風無意識、板橋警即刻救援]]>cp-73-111198-11.html一、板橋區中正路1名69歲林姓獨居老人(下稱林男) 經熱心鄰居發現已多日未出門,趕緊聯繫當地里長並向警方報案尋求協助,板橋派出所警員郭起綸、鍾奕夫(下稱郭、鍾等2員)獲報旋即趕赴現場。
二、郭、鍾等2員抵達現場時,林男鄰居表示「已多日未見林男出門,且屋內電視持續播放未關閉。」郭員多次敲打林男家門且大聲呼喊,然皆無人回應,且撥打林男電話時,係由屋內傳出林男電話聲響且無人接聽,經郭員與里長現場討論判斷狀況顯不對勁,立即聯繫附近鎖匠協助開鎖,約半小時後進入林男住宅屋內,見林男倒臥於家中客廳且已意識不清,郭員立即通報119到場救護,現場郭、鍾等2員協助救護人員將林男攙扶上救護車送往醫院急救,所幸林男並無生命危險。
三、警員郭起綸、鍾奕夫等2員反應機敏、積極救助民眾性命,充分展現身為人民保母為民服務精神,深獲民眾肯定,殊值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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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 23 Nov 2023 23:50:00 GMThttps://www.police.ntpc.gov.tw/cp-73-111198-11.html111198
<![CDATA[假檢警詐騙!銀行員通報板橋警火速逮車手阻詐100萬]]>cp-73-111197-11.html一、本分局板橋派出所(下稱該所)警員吳明哲、游家維等2員(下稱吳等2員)11月21日執行14至16時巡邏勤務,接獲臺灣銀行板橋分行襄理郭○慧通報「疑似有詐欺車手正在提領現金。」吳等2員獲報立即趕赴現場,到場查證民眾柯○盛(下稱柯嫌)正臨櫃欲提領現金新臺幣(以下同)98萬元,然經銀行查證該筆款項來源有異,吳等2員經柯嫌同意偕同返回該所釐清案情,經查證該筆金錢匯款人為民眾吳○國(下稱吳男)且確認係遭詐騙,吳男已前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完成報案;經確認柯嫌欲臨櫃提領詐騙款項屬實後,經當場宣讀相關權利進行逮捕,並查扣存摺、金融卡、犯案手機、偽造名片、印章及偽公司章等證物,且成功攔阻100萬元,據詢柯嫌坦承係受詐騙集團上游指示銀行臨櫃提款,本次提領可獲得2萬元酬勞,然尚未成功提領即遭員警查獲。
二、警員吳明哲、游家維等2員處事積極用心,並持續與轄內各金融機構保持密切互動及聯繫,共同即時攔阻詐騙,展現警方打詐決心,保護市民財產安全,殊值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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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 22 Nov 2023 23:50:00 GMThttps://www.police.ntpc.gov.tw/cp-73-111197-11.html111197
<![CDATA[警民合作破獲詐欺車手、詐欺通緝犯案]]>cp-73-111201-11.html一、本分局後埔派出所定期前往各金融機構、社區大廈住宅管理委員會等場合向民眾進行犯罪預防及反詐騙宣導,112年10月17日19時許接獲民間社區大廈保全檢舉「星巴克板中門市」內疑似有詐騙集團車手,且持有多張金融卡形跡可疑,警員曾冠雄、林治辰等2員(下稱曾、林等2員)接獲情資後立即趕赴現場發現民眾許○欽(下稱許嫌)、廖○庭(下稱廖嫌)及蔡○芳(下稱蔡嫌)等3人與不詳詐欺車手基於共同詐欺犯意組成詐騙集團,由許嫌向不詳收簿手收取人頭帳戶提款卡後,交付廖嫌使用電腦查詢提款卡功能,廖嫌再將提款卡交付蔡嫌,由蔡嫌聯絡不詳詐欺車手提領詐騙款項,當場查獲詐欺現行犯3人。
二、在曾、林等2員查證廖嫌身分時,廖嫌居然提供不實身分證字號(提供其胞姊證號),當場遭曾、林等2員識破,經查廖嫌係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發布之通緝犯;經警方聯繫提款卡所有人確認係遭到詐騙,曾、林等2員將廖等3嫌依涉犯詐欺現行犯逮捕。全案查扣筆記型電腦1部,智慧型手機4支、人頭卡4張、新臺幣10,000元,依詐欺、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不能安全駕駛通緝、詐欺通緝案移送法辦。
三、打擊犯罪需要警民共同合作,後埔派出所能定期向民眾實施犯罪預防宣導,提高民眾對於可疑人士的機敏度,且警員曾冠雄、林治辰等2員接獲民眾通報,即趕赴現場破獲詐欺現行犯,充分展現警方為打擊犯罪不畏風險的決心,足堪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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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 21 Nov 2023 23:50:00 GMThttps://www.police.ntpc.gov.tw/cp-73-111201-11.html111201
<![CDATA[破獲住宅連續竊盜案,守護新北治安]]>cp-73-111192-11.html一、本案緣於板橋區合宜住宅各區樓梯間接地線,屢遭不明人士竊取多達5件,致住宅區居民不勝其擾,為儘快找出竊嫌,大觀派出所(下稱該所)警員張勝傑、李峻羽、游唐胤、黃子豪(下稱張等4員)隨即前往合宜住宅區周邊埋伏查緝,112年10月21日5時25分許,在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二段265巷3弄35號對面見1名男子,從合宜住宅內翻牆而出,且手提一只深色袋子顯為可疑,張等4員立即上前盤查,男子陳○豐(下稱陳嫌)見員警後神色慌張、舉止怪異,且自知無法逃逸便向員警坦承該深色袋子中裝有銅線5條、棘輪板手,係甫自合宜住宅A6西區L棟9樓至13樓樓梯間竊取而來,現場查扣上開證物並帶陳嫌返該所偵辦,經詢陳嫌對犯行坦承不諱,全案依涉嫌竊盜罪移送偵辦。
二、警員張勝傑、李峻羽、游唐胤、黃子豪等4員處事積極用心、為打擊犯罪不畏風險,日以繼夜埋伏查緝,終緝獲犯罪黑手為民解決心頭大患,盡忠職守精神,足堪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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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 21 Nov 2023 23:45:00 GMThttps://www.police.ntpc.gov.tw/cp-73-111192-11.html111192
<![CDATA[想去新北耶誕城!男童沒跟家人說就偷溜,新北警助迷途童]]>cp-73-111193-11.html一、本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李世和(下稱李員)112年11月19日21時許擔服新北歡樂耶誕城板橋區縣民大道與新府路口交通疏導勤務時,發現1名男童獨自在路旁嬉戲多時,因當時氣候寒冷,李員見男童衣著單薄立即上前予以關懷,經詢問得知男童居住在板橋車站附近,因很想參與新北耶誕城活動,在未告知其家人情形下獨自外出遊玩,經李員悉心詢問男童家人聯繫方式並立即聯繫男童母親到場,過程中李員不時關心男童身體狀況並安撫其情緒,俟男童母親抵達現場後非常感謝李員暖心的協助幫忙,且男童在見到母親後展露出笑顏,並擁抱李員表示感謝。
二、小隊長李世和處事積極用心、能秉持同理心與耐心協助迷失男童尋找家屬,充分展現身為人民保母為民服務精神,深獲民眾讚許,殊值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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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 21 Nov 2023 23:45:00 GMThttps://www.police.ntpc.gov.tw/cp-73-111193-11.html111193
<![CDATA[查獲假投資面交詐欺車手及把風現行犯2名案]]>cp-73-111194-11.html一、本分局沙崙派出所(下稱該所)接獲被害人吳○宏(下稱吳男)遭假投資真詐騙案情資,嫌犯誆稱「下載假投資APP可投資股票獲利」且於日前吳男已面交2次款項共計新臺幣(以下同)360萬元後,詐騙集團嫌犯仍持續與吳男聯繫意圖再騙取200萬元,並約定於112年10月13日17時許在板橋區溪崑二街16巷8號咖啡店前進行面交。
二、該所副所長戴明剛帶領警員羅執中、陳昱佑、董姿穎及蔡璟松等5員,於面交地點(咖啡店)周邊埋伏,俟詐騙集團車手賴○君出現與吳男當面洽談並清點交付現金之際,員警隨即上前表明身分並當場逮捕賴嫌;在案址周邊埋伏過程中,員警發現王○祐(下稱王嫌)於咖啡店對面把風,不時觀察賴嫌動態並使用手機回報上游,其他埋伏員警俟車手賴嫌遭逮捕後,遂上前向王嫌表明身分並進行逮捕,共查扣詐騙贓款200萬元、識別證1張、手機2支等,全案依詐欺、洗錢防制法、偽造文書及詐欺通緝移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
三、該所副所長戴明剛、警員羅執中、陳昱佑、董姿穎及蔡璟松等5員處事積極用心,為破獲詐欺犯罪黑手,持續溯源擴大追查上游詐騙集團成員,不畏風險、一心打擊犯罪的決心,足堪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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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 21 Nov 2023 23:45:00 GMThttps://www.police.ntpc.gov.tw/cp-73-111194-11.html111194
<![CDATA[男失蹤2年成無名屍 警尋人高手王閔南比對DNA助父子另類團圓]]>cp-73-111195-11.html一、1具沒有身分證明,且因泡水只剩下變形五官的無名男屍,於110年9月7日12時33分許出現在新北市板橋區華江橋下新店溪上經通報消防隊打撈上岸,本分局防治組警員王閔南(下稱王員)過濾清查身分不明(無名屍)舊檔案資料庫及比對失蹤人口資料交叉分析後,發現該無名男屍身上特徵,與報案人在110年8月間報案時所描述狀況有些微關聯性,經王員透過警政知識聯網系統資料比對後,找到無名男屍父親了解其兒子的狀況,應屬生前落水溺斃,王員希望無名男屍父親能前來採取DNA(去氧核醣核酸)進行比對。
二、王員聯繫無名男屍的父親後,起初不願意接受兒子已死亡經離開人世之事實,並自責也許是因為其與前妻離異致使兒子無法釋懷而選擇這條不歸路,然在王員悉心開導與勸說下,並採集父親DNA檢體送法務部法醫實驗室進行比對,因無名男屍身上未攜帶證件,且因臉部潰爛而無法辨識,但父親看到該無名男屍生前所穿黑色透氣衫進行指認及DNA比對雙重確認下,證實該無名男屍為離家失蹤的兒子,讓漂流在外的無名男屍能回家與家人另類重逢團圓。
三、警員王閔南處事積極用心,尋人猶如大海撈針,能善用蛛絲馬跡資料交叉比對找出死者家屬,還要有一顆為失蹤者家屬同理心,將民眾的小事,當成警察的大事,充分展現身為人民保母為民服務精神,殊值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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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 21 Nov 2023 23:45:00 GMThttps://www.police.ntpc.gov.tw/cp-73-111195-11.html111195
<![CDATA[友善通報網-成功攔阻580萬暨查獲投資詐欺車手]]>cp-73-111196-11.html一、板橋派出所員警詹燿鴻、鍾佳儒等2員(下稱詹、鍾等2員)112年10月19日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中國信託銀行板橋分行經理通報「疑似有民眾遭詐騙。」詹、鍾等2員立即趕赴現場了解,到場後發現被害人陳○禎(下稱陳女)與1名自稱投資專員林○裕(下稱林嫌)臨櫃提款新臺幣(以下同)580萬元,林嫌誆稱「陪同陳女前往提款以更換家中爐具。」然詹、鍾等2員察覺有異,且經查證林嫌自稱「投資專員」係詐騙集團車手,並以社群網路臉書發布投資獲利等不實廣告,誆騙被害人購買股票助投資獲利詐騙錢財。詹、鍾等2員當場查獲詐欺犯林嫌,現場查扣犯罪手機1支、偽工作證件及詐欺不法所得4萬5,000元等,並成功攔阻580萬元。事後陳女驚覺險遭詐,並對詹、鍾等2員警及銀行經理深表感謝。
二、警員詹燿鴻、鍾佳儒等2員處事積極用心,平時與轄區內金融機構行員維繫良好互動,臨危時發揮警民互助之精神,為被害人守住錢財成功打擊犯罪,足堪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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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 21 Nov 2023 23:45:00 GMThttps://www.police.ntpc.gov.tw/cp-73-111196-11.html111196
<![CDATA[板橋警層層追查破獲連續竊盜案]]>cp-73-111191-11.html一、本案為犯嫌翁○寰(下稱翁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於112年(以下同)7月14日至10月16日連續在本分局大觀派出所(下稱該所)轄區犯下多起竊盜案件,得手後逃逸,然凡走過必留下足跡,經大觀派出所警員詹士緯、凌立敖等2員(下稱詹、凌等2員)成立專案小組擴大調閱路口及民間監視器影像,針對失竊地、時間進行比對,重建竊嫌行蹤及犯罪過程,最終追查出翁嫌身分,並於上揭查獲時、地通知翁嫌到案,全案偵訊後依連續竊盜罪(5件)於10月30日函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二、大觀派出所員警詹士緯、凌立敖等2員態度積極處事用心,為找出竊嫌擴大調閱路口及民間監視器影像,經層層分析比對,逐步回溯犯罪過程,終追查出犯罪黑手,詹、凌等2員鍥而不捨、一心打擊犯罪的決心,足堪表率,殊值嘉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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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 21 Nov 2023 23:40:00 GMThttps://www.police.ntpc.gov.tw/cp-73-111191-11.html111191
<![CDATA[受颱風外圍環流影響,沿海地區可能有長浪發生,請民眾切勿前往沿海觀浪,以確保自身安全]]>cp-73-108543-11.html受颱風外圍環流影響,沿海地區可能有長浪發生,請民眾切勿前往沿海觀浪,以確保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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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 29 Aug 2023 01:49:00 GMThttps://www.police.ntpc.gov.tw/cp-73-108543-11.html108543
<![CDATA[司法院辦理「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新制說明會」]]>cp-73-107158-11.html少年事件處理法於112年6月21日經總統公布修正,本次修正有關少年事件移送前之正當法律程序、被害人程序參與及保護及處理曝險行為所得所生所用之物之授權規定等,共計增訂11條、修正9條。

 

影片網址如下: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N_CBc23CPwNgDbcvb1A40osRFQwNRfXl/view?usp=s haring

資料來源: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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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 25 Jul 2023 18:06:00 GMThttps://www.police.ntpc.gov.tw/cp-73-107158-11.html107158
<![CDATA[112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6號) 演習宣導影片]]>cp-73-106666-11.html「萬安46號演習」訂於112年7月24日13時30分至14時舉行,進行全民防空演練,實施30分鐘防空疏散演練,演練項目計有警報發放、人車疏散避難及交通管制、居民熄滅燈火即關閉門窗、災害就權等項目,請民眾遵循軍、警、民防人員引導,實施疏散避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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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 19 Jul 2023 16:59:00 GMThttps://www.police.ntpc.gov.tw/cp-73-106666-11.html10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