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警板刑字第1143856110號函公告,民眾於114/6/7在新北市板橋區中山國中拾獲:隨身包1個、新臺幣若干元、保健食品1罐、牙刷1支、刷子1支、洗面乳1瓶、乳液1瓶、打火機1支、耳機盒1個、筆1支、健檢紀錄1份
新北警板刑字第1143856110號函公告,民眾於114/6/7在新北市板橋區中山國中拾獲:隨身包1個、新臺幣若干元、保健食品1罐、牙刷1支、刷子1支、洗面乳1瓶、乳液1瓶、打火機1支、耳機盒1個、筆1支、健檢紀錄1份,請失主於114年12月9日公告招領期滿前,攜帶本人印章及身分證件前來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