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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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嚴正駁斥廠商不實指控,委任律師提告誹謗名譽

  • 發布日期:107-12-28
  • 發布單位:板橋分局

針對107年12月11日媒體A4版刊載警察制服在無法源依據下編列預算辦理採購,圖利特定廠商,警政署嚴正說明如下:
一、警政署全程依法採購,駁斥「圖利特定廠商」不實指控:
警察制服換裝悉依行政院核定「精實警察制服方案」編列預算,且經立法院審議通過為法定預算後辦理採購,全案採購程序均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絕無日月星開發有限公司指稱「違反政府採購法」及「圖利特定廠商」等情事。
二、委任律師提告誹謗名譽,捍衛機關清譽:
日月星開發有限公司未得標後即向監察院、檢調、公共工程委員會等檢舉申訴,並連續以不實資料向媒體爆料抹黑,企圖干擾本署警察制服採購案進行及誤導媒體輿論,甚於今(11)日刊登半版廣告汙衊本署「違反政府採購法」及「圖利特定廠商」,對於該廠商不實指控及汙名化行為,本署除表達嚴厲譴責外,並委任律師依法提告誹謗名譽,積極捍衛本署相關人員名譽及維護機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