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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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停車位識別證可向地方政府申請。

  • 發布日期:107-12-31
  • 發布單位:板橋分局

交通部已印製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停車位識別證235萬份,並分送至各地方政府,孕婦及育兒家長自8月起可向地方政府申請。交通部表示,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停車位識別證明包括「孕婦健康手冊」、「兒童健康手冊」、手冊所附或地方政府核發之「停車位識別證」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之事證(如兒童健保卡)」,因此,孕婦(兒童)健康手冊即可做為使用停車位之識別證明;惟考量孕婦產檢及兒童就醫需隨身攜帶健康手冊,故另製作停車位識別證,自8月起發放。交通部指出,107年7月底前領有孕婦(兒童)健康手冊者,可持手冊向地方停車主管機關協調之相關單位申請停車位識別證;8月起初次產檢之孕婦及新生兒,則由各地衛生所及醫療院所於發放手冊時夾附停車位識別證;108年新版孕婦(兒童)手冊完成後,使用新版手冊內印製之停車位識別證。民眾如需確認各縣市之發放窗口或有相關問題,可逕洽當地1999縣(市)民服務專線或當地停車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