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斥酒駕者用汽車當「殺人工具」 新科立委:修法增死刑、無期徒刑

  • 發布日期:108-02-13
  • 發布單位:板橋分局

台中市2日凌晨發生酒駕累犯肇事,造成二死重大交通事故,補選當選的新科立委沈智慧痛斥酒駕累犯再三酒駕肇事更致人於死,不可原諒,簡直用汽車當「殺人工具」,她將在新會期提案修法,除加重酒駕肇事刑責,更盼增列死刑、無期徒刑等法定刑,讓酒駕肇事造成死傷行為者付出應有的代價。
沈智慧指出,內政部警政署每年將酒駕臨檢勤務列為重點項目,但酒駕肇事案件卻層出不窮,甚至造成無辜民眾傷亡,令人痛心疾首;尤其警政署公布酒駕案件致死人數,105年為102人、106年為87人、107年為100人,106年雖由102人降低至87人,但107年卻自87人增至100人,由此可知,酒駕臨檢勤務及酒駕宣導措施,依然無法有效降低酒駕肇事率。沈智慧說,一個酒駕累犯,一再酒後上路撞死無辜者,難道不是想用汽車當做「殺人工具」,酒駕肇事又致人於死,甚至是累犯,怎麼不是「故意殺人」。沈智慧認為,主要原因應是酒駕肇事刑責太低,以致無法有效遏止酒駕者醉不上道,為有效遏止酒駕肇事者再犯,應再提高其刑責,必要時可加重增列死刑、無期徒刑等法定刑,讓酒駕肇事造成死傷之行為者付出應有的代價。
此外,對於酒駕者被查獲,依現行犯逮捕,不得立即交保釋放,依酒測濃度指標分級,一律扣車、拘禁若干天,並強制繳費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為防範於未然,對於酒駕初犯前科記錄者,也應修法強制其名下車輛加裝酒精控制器,若酒精濃度超標,車輛就無法啟動,主動限制其車輛行駛,以期有效降低酒駕肇事頻率,減少無辜民眾傷亡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