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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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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散布「政府徵收醫院為方艙醫院」疫情假訊息遭查辦

  • 發布日期:110-06-29
  • 發布單位:板橋分局

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接獲檢舉,指出有人在LINE群組散布「太原路~復健醫院被市府徵收為方艙醫院,請避開此處,5/27啟用收置外縣市確診個案。沒事請避開!」訊息,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認定該言論為不實訊息。刑事警察局立即調查並發現該訊息係由臺中市游姓女子貼文發布,於110年6月16日通知到案說明,訊後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警方呼籲,防疫相關資訊應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內容為主,民眾接獲來源不明的訊息時,應先進行查證,切勿隨意散布、轉傳。若散布轉傳未經查證訊息,除造成不必要之恐慌,影響防疫工作,更可能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最高處以3年以下徒刑或併科300萬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