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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警板刑1133775381號函公告,民眾於113/01/18新北市樹林區樹林區光武街計程車(TAD-627)上拾獲OPPO手機1隻

  • 發布日期:113-01-23
  • 發布單位:板橋分局

新北警板刑1133775381號函公告,民眾於113/01/18新北市樹林區樹林區光武街計程車(TAD-627)上拾獲OPPO手機1隻,隨身包1個,麵5包,手提袋1個,打火機1個,手電筒1個,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