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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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標準法」 使法條更淺顯易懂

  • 發布日期:107-06-29
  • 發布單位:板橋分局

「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各機關在草擬法條時,除應使用簡單、淺顯易懂的文字外,法條的格式排版也要更明確、容易識別;還可用通俗名稱及加註條文要旨的方式,來幫助理解。同時,也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眾開講」開闢專題,歡迎大家一起找尋現行法規中冷僻艱深的文字,提供相關機關檢討、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