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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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區市民活動中心防範「新冠肺炎」措施

  • 發布日期:109-04-13
  • 發布單位:板橋分局

為防範新冠肺炎(2019-nCoV)病毒疫情擴散,淡水區各市民活動中心採取因應措施如下:

一、自本(109)年3月20日起至6月30日止全面暫停各場地租借使用,已租借使
用之團體即日起接受辦理退費或延後場地租借相關事宜,詳情請電話聯繫淡水區公所
張小姐、邱小姐辦理,聯絡電話:26221020分機7626、7613。
二、防疫期間仍提供閱覽書報、使用運動器材等(卡啦ok視聽教室除外),需配合
個人自主健康管理(量體溫、戴口罩及勤洗手),以維衛生安全;若有發燒狀況
(攝氏體溫達37.5度)、咳嗽及流鼻水等身體不適狀況,請勿進入場館並儘速就
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