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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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徒持槍闖入藥妝店綑綁店員後行搶 警方:依強盜罪送辦

  • 發布日期:109-05-19
  • 發布單位:板橋分局

警方於昨(十四)日偵破一起藥妝店強盜案,一間知名連鎖藥妝店,打烊時刻突然遭到兩名歹徒闖入,當時店內仍有三名女店員,隨即遭到歹徒綑綁,並喝令交出店內現金財物,歹徒洗劫收銀臺內的現金後逃逸。警方不到一天隨即破案,並搜出剩餘贓款。
警方指出,有兩名歹徒,戴著口罩、鴨舌帽,先在知名藥妝店門口徘徊,看準店家營業現金還在店內,趁打烊無客人的空檔時機,一見到鐵門拉下,隨即鑽進店裡,持刀亮槍並用束帶綑綁控制三名女店員後,搜刮櫃臺財物,得手十八萬元後逃逸。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的物品或使其交付者,為強盜罪,依刑法第328條規定,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未經許可,持有、寄藏或意圖販賣而陳列槍枝者,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8條第4項規定,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
警方不到一天,就逮捕兩名歹徒,還在身上搜出剩餘贓款和犯案槍枝,訊後將兩人依刑法第328條強盜罪移送法辦。警方最後更提醒,商家打烊前應先關閉出入口再整理店內,避免遭歹徒輕易闖入,且常保持手機或通信暢通,以利發生特殊情況時及時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