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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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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級警戒區域9大防疫指引,以及新北市三級警戒準則內容

  • 發布日期:110-06-29
  • 發布單位:板橋分局

一、第三級警戒區域9大防疫指引
營業場所及洽公機關:落實人流管制,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
職場及工作處所:遵守企業持續營運指引之防疫規定,落實個人及工作場所衛生管理,啟動企業持續營運因應措施(如異地、遠距辦公彈性時間上班)。
全面禁止進香繞境活動、平安餐會、聚會,其他宗教活動實聯制。
餐飲場所:應遵守實聯制、社交距離、隔板並採梅花座等防疫措施,無法落實則採外帶。
婚、喪禮應落實實聯制、社交距離並加強清消,精簡公祭規模、禮廳人數分級。
公共場域、大眾運輸加強清消。
觀展觀賽場所:展覽場、電影片映演場所(戲院、電影院)、集會堂、體育館、展演場所(音樂廳、表演廳、博物館、美術館、陳列館、史蹟資料館、紀念館)活動中心、室內溜冰場、室內游泳池、遊樂園、專營兒童遊戲場及其他類似場所。
教育學習場域: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訓練班、K書中心、社會教育機構(社會教育館、科學教育館、圖書館)、老人共餐活動中心等其他類似場所。
二、新北市三級警戒準則
全市各里里民活動全面暫停。
維持學校基本上課、基本照顧外,其餘活動暫停。
熊猴森公園即日起停止開放,其他公園遊戲器具、涼亭等加強清消,如無法有效管制人流必要時關閉。
雙北捷運及公車電子票證記名制。
市府啟動分組分區辦公。
市府大樓、各區公所及市府所屬機關辦公場所等洽公人流管控,區分辦公與為民服務區,洽公民眾暫停進入辦公區,為民服務鼓勵線上申辦,大樓出入落實實聯制,每日檢討,增加清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