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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到恐怖情人怎麼辦?

  • 發布日期:107-06-29
  • 發布單位:板橋分局

社會恐怖情人案件仍持續發生中,報復情人手段已經愈來愈激烈,像是揚言「殺死你全家」、持刀追砍或是引爆瓦斯同歸於盡等,怎麼預防悲劇發生,要尋求什麼法律途徑協助?針對正在交往中的妳(你),以下提供幾點作法供大家參考。1、「觀察」對方變化的言行,如果讓你備感壓力,建議開始保持距離。2、如果已經無法自保時,請立刻報警處理,尋求下列法律途徑的保護:(1)聲請保護令: 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只要被害人年滿十六歲,遭受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的未同居伴侶施以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情事,即可聲請保護令。(2)倘若對方無視保護令,仍不斷有騷擾動作,請警方到場以違反保護令之現行犯,將對方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