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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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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旬翁及婦 雙雙遇假檢察官收監款資金控款詐上百萬

  • 發布日期:110-06-29
  • 發布單位:板橋分局

  中部一名年7旬李姓先生,退休後倚賴退休金及保險金過生活,日前3月下旬接到自稱電信公司語音來電,聲稱李先生積欠電信費未繳納,若不繳清將進行停話,待轉接9客服後又說李先生確實欠電話費,佯稱幫忙報案,緊接著是自稱165反詐騙專線警官來電,並告知李先生共欠新臺幣(下同)3萬元話費及涉及一綁架案,歹徒利用李先生帳戶領走贖金270萬元,且被害人至今未獲救,案件已移由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審理,並告知李先生當天下午15時開庭審理,接著又接到自稱黃檢察官來電,聲稱李先生案件需人保或物保,物保要30萬元,若有定存須領出交由金管會「監管」,待案件偵審後匯回,並要求至附近超商收取「臺北地檢署公整科收據」傳真,李先生心急如焚,按對方指示從自己郵政帳戶匯款3筆到對方指定帳戶,第一筆先臨櫃匯款30萬元,時隔一周再臨櫃匯款40萬元及無摺存入45萬元,並按假檢察官指示,向臨櫃人員聲稱匯大額款項是為了還之前向朋友借給太太醫療費用,計匯款115萬元;直到前幾天又接到假檢察官來電要求李先生拿房屋所有權狀貸款200萬元,李先生才拿著相關資料就近出所詢問如何聯繫檢察官時,才從警局警方口中得知遭詐騙,計遭詐騙115萬元。
       詐騙集團以假冒公務機構(公務員)詐騙會有3階段詐騙話術陷阱:1、先假冒公務部門、電信公司或健保局人員,聲稱被害人身分遭冒用、健保卡濫用遭停卡及申辦電信並欠繳電話費。2、轉接給假警察,聲稱涉及刑案、人頭帳戶、詐欺共犯等,且偵查不公開要求當事人不得透露。3、再轉接假檢察官、法官,謊稱被害人「身分遭冒用協助申請資金公證」、「收取資金控款」、「監管帳戶」。4、要求到超商收取地檢署「監款科」「公整科」等傳真收據。
       刑事警察局呼籲,檢警不會監管任何的人帳戶,更不會要求收取現金或存簿,民眾聽到「身分遭冒用協助申請資金公證」、「收取證物款項」、「等下傳真公文給你」、「監管帳戶」等關鍵字時,就是詐騙!因為積欠健保、電信費用均是用紙本通知繳費,現行法令檢警更不可能用電話做筆錄及傳真公文(公文必定為蓋關防紙本),類似的詐騙的手法在刑事警察局165反詐騙官方網站及165反詐騙臉書上都有介紹,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反詐騙諮詢專線165查詢。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https://cib.npa.gov.tw/ch/ind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