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104年「婦幼安全」創意貼圖設計 暨國民小學海報製作比賽![]()
壹、目的 一、為落實婦幼保護工作,建構完整之婦幼保護網絡,打造一個讓民眾安居樂業的新北 市,實踐在地樂活之施政理念。 二、從創作過程中學習藉由文字及繪畫表達能力,並使學生對婦幼安全能更深入了解,加入婦幼保護工作的行列。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內政部警政署 二、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三、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 四、協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 侵害防治中心 五、聯絡窗口:(02)2228-6033分機5535警員洪維玟
参、參加對象: 一、創意貼圖設計: 設籍於新北市之民眾或就讀於新北市轄內各學校之學生。(團體創作須有一名成員符合上述條件) 二、海報:新北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生。 (一)低年級組(一至二年級學生) (二)中年級組(三至四年級學生) (三)高年級組(五至六年級學生)
肆、作品主題: 一、創意貼圖設計:以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網站(http://www.wpb.police.ntpc.gov.tw/mp-30.html)婦幼安全宣導內容為主題。 二、海報: (一) 低年級組:兒童保護。 (二)中年級組:家庭暴力防治或兒童保護。 (三)高年級組:性騷擾防治或性侵害防治。
伍、報名方式 一、比賽作品範例、報名表及授權書(如附件1、1、3)。 二、送件日期:104年即日至9月30日(星期三)止(親送或郵寄皆可,郵寄以郵 戳為憑)。為確保作品完整,請參賽作品繳交或寄送時注意防範毀損事宜。 三、送件方式: (一)作品背面左上角需併同本次比賽之報名表(附件2、4)及授權書(附件3、5)寄出,參賽者及指導老師皆限填一人。 (二)寄件地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23545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1167號8樓;電話:06-22286033轉5535;聯絡人:警員游婉怡。 陸、作品規格: 一、創意貼圖設計: (一)創作方式須以「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網站婦幼安全宣導內容為發想依 據,網址:(http://www.wpb.police.ntpc.gov.tw/mp-30.html) (二)貼圖作品形式,以能清楚表達"心情"、"問候"、"感恩"、"祈福"、"慶賀"、"勵志"或"狀態"…等系列設計及結合婦幼安全宣導為優,若附帶婦幼安全宣導口號、招呼等輔助性文字則以愈精簡愈佳,例如提醒婦女或兒童警語「小心陌生人」、「深夜快回家」、「搭車記車號」、「上車聯絡」、「到家聯絡」、「被害勇於報案」、「放學快回家」。 (三)投稿作品請寫明繪圖方式(如:電腦繪圖、手繪、水彩…等等)。 (四)投稿以彩色作品為主,作品須清晰,以8張貼圖系列創作為主,單一圖格寬480 pixel,高480 pixel以上之正方形,圖格格式及作品範例請參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網站;作品貼圖檔內務必有「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關心您」字樣。 (五)作品上傳規格為RGB之透明背景、png圖檔,手稿繪圖也請掃描成限定格式後上傳。上傳圖檔解析度為300dpi以上,8個貼圖檔案大小合計不超過10M。(附件1、新北市政府警察局104年「婦幼安全」創意貼圖設計比賽規格範例,作品電子檔請寄tcp3041@ntpd.gov.tw,寄出後務必與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值班人員(專線電話:02-22286033按8)確認收到郵件,並留下姓名與手機,俾活動組人員再次確認) (六)作品名稱:限12個字以內,作品簡介不超過100字作品須引用「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官網」網站之婦幼安全宣導典藏素材(網站內歷年來海報、微電影、四格漫畫比賽,及各項宣導活動),並標註參考典藏之名稱或別名做為主題名稱(可依貼圖作品之創意性微調)、連結網址和創作說明。(附件2、新北市政府警察局104年「婦幼安全」創意貼圖設計比賽報名表) 二、海報: (一)稿件尺寸四開用紙(約54公分×39公分),作品均不得裱裝,繪製方式不限, 水彩、蠟筆、彩色筆,廣告原料等均可,鉛筆完稿及電腦繪圖者不予受理。作品 如以立體呈現,高度不得超過4公分,並不得超過四開用紙邊界,不符者亦不 予受理。 (二)作品名稱:限20個字以內,作品簡介:不超過100字(附件4、新北市政府警 察局104年「婦幼安全」國民小學海報製作比賽報名表) 柒、評選規則: 一、評選標準:主題掌握及意涵50%(主題理念契合性)、構圖及視覺效果25%(技巧表現)、創意呈現25%(含訴求手法新穎度、原創性、精彩度、趣味度)。 二、評選作業:評審人員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分初審 及複審作業擇優錄取評定名次。 三、每人參賽作品限參加一件,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捌、活動獎勵 一、創意貼圖設計:(計5組獎項,可團體創作,成員至多三名) (一)金獎1組,頒發面額新臺幣3萬元禮券;獎狀每名一禎(含指導老師)。 (二)銀獎1組,頒發面額新臺幣2萬元禮券;獎狀每名一禎(含指導老師)。 (三)銅獎1組,頒發面額新臺幣1萬元禮券;獎狀每名一禎(含指導老師)。 (四)佳作2組,頒發面額新臺幣5千元禮券;獎狀每名一禎(含指導老師)。
二、海報:(國小組,計15名) (一)高年級組: 1、金獎取1名,頒發面額新臺幣5千元禮券;獎狀每名一禎(含指導老師)。 2、銀獎取1名,頒發面額新臺幣4千元禮券;獎狀每名一禎(含指導老師)。 3、銅獎取1名,頒發面額新臺幣3千元禮券;獎狀每名一禎(含指導老師)。 4、佳作取2名,頒發面額新臺幣2千元禮券;獎狀每名一禎(含指導老師)。 (二)中年級組: 1、金獎取1名,頒發面額新臺幣5千元禮券;獎狀每名一禎(含指導老師)。 2、銀獎取1名,頒發面額新臺幣4千元禮券;獎狀每名一禎(含指導老師)。 3、銅獎取1名,頒發面額新臺幣3千元禮券;獎狀每名一禎(含指導老師)。 4、佳作取2名,頒發面額新臺幣2千元禮券;獎狀每名一禎(含指導老師)。 (三)低年級組: 1、金獎取1名,頒發面額新臺幣5千元禮券;獎狀每名一禎(含指導老師)。 2、銀獎取1名,頒發面額新臺幣4千元禮券;獎狀每名一禎(含指導老師)。 3、銅獎取1名,頒發面額新臺幣3千元禮券;獎狀每名一禎(含指導老師)。 4、佳作取2名,頒發面額新臺幣2千元禮券;獎狀每名一禎(含指導老師)。
三、得獎公布: 得獎作品預計於104年10月31日前,於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網站公布,並另函通知得獎者頒獎日期。 玖、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一概不予退件;因郵寄遺失、郵資不足、失竊或其他非承辦單位之原因造成參選作品遺失或損壞,承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參賽作品必須為個人著作,如發現涉及仿冒、盜用他人作品之情事,經檢舉查證之後,承辦單位得立即取消參賽資格,參賽者如有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承擔承辦單位之一切損失,承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三、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嚴禁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及不雅作品之內容,如發現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或涉及仿冒、盜用他人作品之情事,經他人檢舉查證之後,承辦單位得立即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若得獎者已領取獎項,應將所領取之獎項,無條件繳回承辦單位。 四、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所有,並得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五、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原因無法執行時,承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參與活動者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要求。 六、承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以最新公告為準,本項活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改及補充之,公告於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網站,不另通知。 七、參賽者之作品若有疑義時,由評審委員會認定之。
拾、頒獎:預定於104年11月中在本局6樓大禮堂公開進行頒獎。
拾壹、敘獎:獲獎學生之指導老師請依下列辦法辦理敘獎: 一、「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 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辦理教師敘 獎處理原則,第12項第2款第1目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