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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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倒,發現人險遭誤會,警找監視器還清白

  • 發布日期:106-07-30
  • 發布單位:板橋分局

日前(22)日20時30分許在板橋區大觀路265巷7之9號前,有民眾發現路旁有倒著一個男子,經報案警方隨即派人到場瞭解並通知救護車送醫救治,但該路倒男情況不樂觀,於是通知發現民眾要製作發現紀錄,引發民眾誤會po網抱怨,事後經婉轉告知相關權利義務後,民眾表示接受,並將其po網撤下。
當日路倒民眾經送往醫院救治,由於情況不樂觀,同仁隨即依照程序請報案人儘速到所製作發現人筆錄,然因報案人表示,即將出差3天,無法前來,同仁便向報案人解釋,由於事關重大,到案製作筆錄之原因及必要性,並向報案人表示,會向檢察官請示,是否可以晚點再製作報案人筆錄,之後於相驗時同仁向檢察官當面請示,經檢察官表示,因監視畫面有錄到發現的過程,無須製作報案人筆錄。
非常感謝報案人的熱心,或許電話溝通時,造成了熱心報案人的誤會,事後也已溝通,取得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