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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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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覽車擬免徵汽燃費 1 年 交通部:協助遊覽車市場渡過營運衝擊

  • 發布日期:108-09-01
  • 發布單位:板橋分局

交通部前(七)日表示,為因應遊覽車業者受整體觀光旅遊市場結構轉變導致營運困難,研擬規劃遊覽車自十月起免徵汽車燃料使用費一年,以協助業界紓困。
交通部指出,依據前年遊覽車營運狀況調查顯示,遊覽車客運業的營運收入已有持續下滑現象,且遊覽車因位處觀光產業鏈最下游,業者難以透過調整租車價格吸收成本,或直接受惠政府相關觀光補助措施。為配合振興觀光產業政策,健全國內觀光旅遊各個環節,同時提升遊覽車客運服務品質與安全,研擬免徵遊覽車關於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第2條規定之汽燃費一年,以緩和遊覽車產業所受衝擊,並由公路總局持續輔導業者改善營運體質及調整經營策略,適應旅遊市場快速變化。
此外,汽燃費為汽油每公升新臺幣二點五元、柴油每公升一點五元。而交通部為配合行政院因應國際油價大幅波動各部會補助特定弱勢族群配套措施,依照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第4條之1規定,可以參酌油價變動情形,減免營業用汽車的汽車燃料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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