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法第 17 條逾越制衡司法權界限 立法院初審刪除通過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十四日初審通過刪除監察法第17條規定,實因懲戒機關已法庭化,應獨立行使審判權。監察院向懲戒機關提出彈劾案後,如逾三個月未結案,即得質問懲戒機關,已干涉審判權,並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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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法第 17 條逾越制衡司法權界限 立法院初審刪除通過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十四日初審通過刪除監察法第17條規定,實因懲戒機關已法庭化,應獨立行使審判權。監察院向懲戒機關提出彈劾案後,如逾三個月未結案,即得質問懲戒機關,已干涉審判權,並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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