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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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獎勵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證明書要點

  • 發布日期:109-05-19
  • 發布單位:板橋分局


一、 依據「新北市政府獎勵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證明書要點」辦理。
二、 獎勵對象為凡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之原住民,並依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辦法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證明書者,得向原住民族行政局申請獎勵金。
三、 獎勵金發給標準,惟相同語言別及等級以申請一次為限:
• 中高級:新臺幣五千元。
• 高級:新臺幣一萬元。
• 優級:新臺幣一萬五千元。
四、 申請時間自原住民族委員會寄發當年度族語能力證明書之日起二個月內,檢具相關申請文件向本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五、 聯絡資訊:聯絡人:楊立芸小姐。
•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973。
• 電子信箱:AR5498@ntpc.gov.tw。
• 郵寄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6樓(西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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