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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首創擴大訴訟補助範圍 工會提出「不作為訴訟」也可補助律師費

  • 發布日期:109-07-23
  • 發布單位:板橋分局

【新北市訊】勞權保障再升級!為保障弱勢勞方能共同透過訴訟爭取權益,今年1月起實施的勞動事件法,賦予工會可一次代理多位會員,向雇主提出「不作為訴訟」的權利,意即,如果公司有不改善違法情形的「不作為」時,工會可以主動幫會員狀告法院。對此,新北勞工局在縣市層級首創,將提出「不作為訴訟」的工會納入補助範圍。另外,訴訟當事人達30名勞工以上者,也可加碼補助律師費15萬元,希望能落實扶助勞工訴訟及保障法定勞權。

 

勞工局長陳瑞嘉說明,在勞動事件法施行以前,勞方只能以個人名義提出訴訟,當各訴訟當事人請求總金額更高時,也必須繳納更多裁判費,導致工會時常只能先測風向,策略性選擇少數勞工提出訴訟。不過,新法上路後,工會的不作為訴訟除了可免徵裁判費,當勞方勝訴時,還能強制禁止雇主繼續違法,避免勞工權益繼續遭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