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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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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警器防災宣導

  • 發布日期:110-03-12
  • 發布單位:板橋分局

為提升本市居家防火安全,凡居住本市建築物總樓層高為5樓以下之公寓、透天厝住宅,未曾向新北市政府各機關申請領取或裝設住警器者皆符合申請條件,申請方式包含「攜身分證至分隊申請」及「線上申請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資訊網)」,申請補助以地址為單位,每一地址至多補助設置 1 顆,不得重複申請,惟如同一人搬遷不同地址、同址多個不同弱勢者或同址不同建築物,得視實際情形補助之,最多以3只為限;另針對弱勢住戶部分應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