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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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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如何照顧家中的 COVID-19 確診病患?

  • 發布日期:110-06-29
  • 發布單位:板橋分局

該如何照顧家中的 COVID-19 確診病患?若您家中或同住者有 COVID-19 確診病患,在尚未安排住院前,您可以這麼做: 
照顧病患:1.提供確診病患生活所需,提醒他們多休息與飲水,可視醫囑服用藥物,或於發燒時服用退燒藥劑。 2.大多數病患為輕症,在休息數天後症狀可恢復,請等候衛生單位通知,但須注意症狀是否惡化。 3.若出現以下症狀時,請立即聯繫 119、衛生局或撥打 1922:喘、呼吸困 難、持續胸痛、胸悶、意識不清、皮膚或嘴唇或指甲床發青。 
保護自己:1.若您本身是 COVID-19 重症高風險族群(包括 65 歲以上,免疫力低下或有 潛在疾病等),請不要直接照顧確診病患。 2. 照顧過程中,盡量避免與 COVID-19 確診病患直接接觸。確診者在家中請單獨一人一室,盡量不要離開房間並使用不同的衛浴設備。 3.若不得已需共用空間,應開窗確保空氣流通,如需共用衛浴設備,請於浴厠 備妥稀釋後的漂白水或酒精,於每次使用後進行消毒。 4.禁止訪客。COVID-19 確診者與照顧者均不應和同住者以外的人接觸。 5. 避免與確診者共餐、共用物品。 6. 確診者使用過的餐具應以洗潔劑清洗,清洗時戴手套,並於清洗完畢後進行 手部衛生(使用肥皂和水洗手,或使用酒精)。 
手部衛生及佩戴口罩或手套 1.照顧者若需進入確診病患房間時,雙方均須佩戴口罩。 2.確診病患若離開個人房間,或身邊有其他家人時,雙方均須佩戴口罩。 3.接觸可能被確診者血液或體液汙染之物品或表面時,另須佩戴手套。 4. 請使用稀釋後的漂白水或酒精清潔確診者經常觸摸的物體表面。若確診者仍 可自理,可交由確診者清潔其所處的隔離環境。 5. 照顧確診者前後均需執行手部衛生(使用肥皂和水洗手,或使用酒精),即使 有佩戴手套。 6. 注意經常且正確洗手、避免以手碰觸口、鼻、眼睛等。 
健康監測 1. 照顧者本身若為確診者之密切接觸者(與確診個案於其症狀發生前三天至隔 離前曾有共同用餐、共同居住或未佩戴口罩下面對面 15 分鐘以上的接觸), 不得外出。 2. 照顧者在照顧期間,亦須注意自己的健康狀況,監測是否出現發燒、咳嗽、 呼吸急促等 COVID-19 感染相關症狀。 3. 照顧期間結束後,應自最後一次與確診病患接觸日起居家隔離 14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