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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具有潛力之藝術家努力創作、展出成果,特辦理旨揭美術展覽申請作業, 對象為全國從事美術創作之個人及團體,申請展出地點為新北市藝文中心、 新莊文化藝術中心及美麗永安藝文中心等地,申請展出期間為112年全年。 徵件受理收件時間自111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 可至文化局網站/最新消息/活動公告/一般公告/「新北市政府受理美術展覽申請作業要點」)查詢下載